2021江苏省公务员考试c大纲_江苏公务员考试官网
2020-10-31 12:09:03 江苏公务员考试 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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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1年江苏公务员考试考情考务相关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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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1江苏公务员考试相关课程推荐
在了解了2021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后,接下来就是进行紧张的备考了,成功的关键是有效的备考!
三、2021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关于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考定向职位的问题
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后入伍的已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我省户籍(社会人员)或生源(应届生)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报考全省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4~96)
四、江苏公务员考试模拟试题练习
下列情形中,甲和乙只需承担双方责任,无需承担共同责任的是:
A. 甲乙共同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
B. 甲乙合伙办了一家快递企业,乙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包裹
C. 甲养的羊误入乙的菜地,乙发现后不管不问导致损失扩大
D. 甲与乙协商共同买下一套房屋,二人约定各欠卖方十万元房款
【答案】C
【解析】共同责任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实施违法行为并且都有过错,从而共同对损害的发生承担的责任,如加害人为两个以上的人对受害人承担的责任。学理上共同责任又分为三种: 连带责任、按份责任、补充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C 项中甲饲养的羊造成乙的损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乙不管不问,对损失扩大部分承担一定责任。甲、乙并未共同实施违法行为, 无需承担共同责任。因此,选择 C 选项。
【拓展】
A 项: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条的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 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B 项: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 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 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 项: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A、B、D 三项的情形,均需承担共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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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黎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