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_江苏省公务员网
2020-10-30 10:54:39 江苏公务员考试 来源:华图教育
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_江苏省公务员网由江苏公务员考试同步华图教育整理发布,更多华图教育的信息内容,请关注江苏公务员招考频道。
出了!2021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已经发布啦,考生可点击下方链接进行查看公告详情:
一、2021年江苏公务员考试考情考务相关推荐
招考公告解读入口>>> | 职位表下载入口>>> | 省考职位分析入口>>> |
报考指导入口>>> | 大纲解读入口>>> | 报名条件入口>>> |
省考报考问题检索>> | 考试时间安排入口>>> | 省考资料下载入口>>> |
二、2021江苏公务员考试相关课程推荐
在了解了2021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后,接下来就是进行紧张的备考了,成功的关键是有效的备考!
三、2021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关于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人员报考问题
(一)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可以报考;
(二)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
(三)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历认定并注册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可核验),可以报考。
四、江苏公务员考试模拟试题练习
以下情形,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不予受理的是:
A. 对行政拘留、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的
B. 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C.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D. 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工作人员认为不合理,要求撤销的
【答案】D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D 选项法
院不予受理。因此,选择 D 选项。
【拓展】
A 项:《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ABC 三项正确。
2021江苏公务员考试已经进入关键阶段,考生有什么关于2021江苏公务员考试相关问题可以及时咨询江苏华图,我们会及时为您解答。只要有信心,人永远不会挫败为了在自己的梦想,考生们赶紧行动起来,创造自己非凡的人生。
以上即为《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_江苏省公务员网》全文,更多江苏公务员招考资讯,关注江苏公务员考试。
(编辑:黎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