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苏省考县级机关招录5305名
2020-10-29 17:55:48 江苏公务员考试 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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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苏公务员考试招录考情情况:2021江苏省考县级机关招录5305名
一、2021江苏公务员考试招录情况简介
2021江苏公务员考试招录情况简介:2021年度江苏省共编制9536个录用计划,其中,省级机关136名、市级机关1344名、县级机关5305名、乡镇(街道)机关2443名、省以下垂直管理机关308名。
网络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3日至11月9日;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
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19日下午;
面试将在2021年3月上旬进行,录用审批工作预计在2021年7月底前结束。
公共科目笔试仍实行分类分级的方式,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为突出对专业能力考查,根据中央主管部门的要求,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的人员,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考试范围见公务员主位的人员,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考试范围见公务员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21 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省公安厅网站公布的《2021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进一步加大分类分级考录的力度,积极探索适合不同职位特点的考试测评方式,增强考试测评的精准性、科学性。
二、2021江苏公务员考试关关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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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1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关于考察(政审)标准问题
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
(一)不具备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三)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四)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
(五)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六)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欺骗组织和公众的;
(七)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八)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九)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十)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十一)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十二)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十三)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十四)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的;
(十五)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十六)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十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十八)自2016年11月5日(含)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十九)自2014年11月5日(含)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二十)自2016年11月5日(含)以来,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被责令辞职的;
(二十一)自2016年11月5日(含)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法违纪违规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二十二)2019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18、2019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二十三)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二十四)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非缓刑期)且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报考政法机关的;
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非缓刑期)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相关政法机关的;
(二十五)其他不宜担任公务员情形的。
四、江苏公务员行测模拟题练习
下列诗句按其所描写节日的先后顺序,排列正确的是:
①桃符呵笔写,椒酒过花斜 ②九日黄花酒,登高会昔闻
③粽包分两髻,艾束著危冠 ④马上逢寒食,途中属暮春
A. ④②③① B. ①④③②
C. ②④③① D. ③①②④
【答案】B
【解析】①描写春节;②描写重阳节;③描写端午节;④描写寒食节。故正确排序是①④③②。 因此,选择 B 选项。
【拓展】
①“桃符”为春联别称,诗句描写春节,时间为农历正月初一。
②“黄花酒”为菊花酒,饮菊花酒、登高为重阳节活动,时间为农历九月初九。
③“粽包”和“艾束”分别指代食粽子、佩艾叶等端午节习俗,时间为农历五月初五。
④“寒食”为古代节日,在节气“清明”之前,时间为农历三月,从“暮春”一词也可看出 其时间指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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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黎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