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南通启东招聘优秀青年人才30名公告(2)
2018-02-08 08:49:28 江苏公务员考试 来源: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
添加人工客服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根据招录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适岗评价,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3.组织面试。面试分初试和复试两轮。
(1)初试。初试将在相关城市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初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未能完整提供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视为复审不通过。根据资格复审以及初试情况,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人选。
(2)复试。复试将在启东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复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
4.组织体检。对拟录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5.政审考察。主要了解拟录用人选学习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
6.公示与聘用。对通过体检和政审考察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凭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四、政策待遇
1.录用人员为全额拨款事业性质,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跟踪管理。
2.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专长安排到乡镇、园区、市级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满考核优秀的,作为启东市乡科级后备干部进行培养。对试用期间表现一般、能力不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违反聘用合同有关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自谋职业。
3.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录用人员,适时予以提拔使用。
4.录用人员工资、保险等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到启东工作后,一次性给予一定的安家费。服务期内,享受专项生活津贴和购房补贴。现行标准为: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为每人每月3000元、1500元的生活津贴和每人20万元、10万元的购房补贴。相关待遇根据政策调整按从高从优原则执行。
5.录用人员服务年限至少为3年(含试用期1年)。
五、其他
1.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2.本《公告》由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3.相关通知及表格请登录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网站(www.qddj.gov.cn)或启东人事人才网(www.qdrc.gov.cn)下载。
4.在3月中上旬,我市将陆续在高校集中地区举行招录政策推介会,热诚欢迎广大学子参加,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
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 0513-80790822
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3-83803010
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
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5日
附件1:启东市简介
附件3:诚信承诺书
以上即为《2018南通启东招聘优秀青年人才30名公告(2)》全文,更多江苏公务员招考资讯,关注江苏公务员考试。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