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公务员考试招652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公告(2)
2018-01-26 09:47:55 江苏公务员考试 来源:苏州人社
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按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实施。
(六)公示录用
各招录机关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单位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应按该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做一次性递补。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三、录用后管理及待遇
新录用的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计算。新录用人员参加职前培训,未通过培训考核的,取消录用;试用期满需要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新录用的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需要在助理职位工作满五年(含试用期),如要选任法官、检察官,可以参加基层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遴选,并在基层院任职;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按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进行管理,实行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务序列,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待遇,人均收入水平高于当地其他公务员人均收入一定比例。
四、纪律与监督
招录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工作要求,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新录用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专业素质。为方便社会各界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025)83785173(法官助理)
(025)83798096(检察官助理)。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公务员局
2018年 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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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