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开启监察新时代
2017-11-07 08:57:28 江苏公务员考试 来源:人民日报
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开启监察新时代由江苏公务员考试同步人民日报整理发布,更多人民日报的信息内容,请关注江苏公务员招考频道。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全国范围内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探索实践,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在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八项规定”等约束措施之下,纪检监察与反腐成绩是显著的。“老虎苍蝇都被打”,极大地净化了干部队伍,-令群众拍手称快,对更多干部起到了警示效果。“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形成并巩固发展”,既是对成绩的总结,又对今后的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以往,监察与反腐涉及行政与司法等多个部门,多头负责难免产生衔接与效率问题。组建监察委员会,就是为了整合行政与司法系统关于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等职能,建立集中统一的监察与指挥体系,便于反腐败工作的高效顺畅运行。
对于严重违纪的党员干部,过去采取的措施往往是“两规”。这种限制被调查者人身自由的党内调查虽然十分必要,但在法治的程序层面存在不足。正在制定的国家监察法,会改变这一状况,将赋予监察委员会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和谈话、讯问、搜查等调查权限,并用留置取代“两规”。以法律授权的形式实现依法监察,顺应了全面依法治国方针。
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同样备受关注。全面从严治党,焦点是严格管理与密切监督全体党员。不是党员的公职人员同样行使着公权力,非党员的滥权腐败现象同样值得高度警惕,同样需要依法处置。“监察委员会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的规定,折射出党和政府从严治官、依法限权、对任何人违纪与腐败零容忍的坚定决心。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大产生,将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回答了“谁来监督监察委员会”之问,在制度与可操作性上避免了“灯下黑”。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法治、体制、观念多层面改革创新的一大成果。从北京、山西、浙江三省市此前的试点来看,推动了人员融合和工作流程磨合,构筑起规范内部运行和纪法衔接的制度体系。在全国推进试点,势必会取得更为良好的效果,将有效形成国家层面的、全方位的监察网络。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全覆盖的国家监察体制将确保反腐败永远处于进行时。
以上即为《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开启监察新时代》全文,更多江苏公务员招考资讯,关注江苏公务员考试。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