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泰州公务员考试公告(3)
2018-01-26 15:22:18 江苏公务员考试 来源:江苏华图
2.资格复审
对面试人选,由组织人社部门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考录职位公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材料;(2)社会人员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3)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4)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应为教育部门组织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计算机专业毕业生视同取得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5)面试费100元。考生所提供证件、证明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对不能按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证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组织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对未形成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现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参加体检的社会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条件要求职位的考生,还须同时提供相关证明。不能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六)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职位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报考法院、检察系统的,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考察(政审)工作由组织人社部门会同招录单位组织实施。
(七)公示
各招录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本《公告》的有关要求,从考试总成绩、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按职责分工报泰州市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应按该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每个职位只能递补一次。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八)录用审批
公示结束后,由各招录单位填写《江苏省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或《江苏省录用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审批表》、《江苏省录用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政审考核表》、《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职位所需证明材料,按规定程序报泰州市组织人社部门审批(拟录用为司法、法院、检察院系统工作人员的,审批前需分别报省司法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政治部审核同意),办理有关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凭学历证书等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录用通知书》。
被录用人员逾期不报到(时间以《录用通知书》上注明的报到时间为准),视为被录用审批后放弃录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公务员录用和试用期管理相关规定的,经泰州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后,取消录用资格。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4〕14号)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我省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纪律与监督
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发现并经查实的考生,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考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泰州市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政策咨询电话:0523—86606567(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23—86886260(泰州市委组织部)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23—86891051,86896181(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0523—86885399(泰州市纪委第五派驻纪检组)
咨询时间: 工作日 08∶30-12∶00、13∶30-17∶30
网 址: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泰州人事考试网
附件:
1.泰州市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公管理)职位计划表.xls
2.2018年省垂直管理部门驻泰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xls
以上即为《2018泰州公务员考试公告(3)》全文,更多江苏公务员招考资讯,关注江苏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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