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公务员申论热点:如此索要酬金不合理
2017-05-09 15:10:33 江苏公务员考试 来源:江苏人事考试网
2018年公务员申论热点:如此索要酬金不合理由江苏公务员考试同步江苏人事考试网整理发布,更多江苏人事考试网的信息内容,请关注江苏公务员招考频道。
2018年公务员申论热点:如此索要酬金不合理,江苏华图(http://js.huatu.com)特为大家分享2018江苏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解析及范文推荐,希望可以帮助考生们顺利备考2018江苏公务员考试。
2018年公务员申论热点:如此索要酬金不合理
申论热点材料阅读
近日,有报道说一位李女士看电影时不小心把钱包落在电影院大厅了,钱包里有370元现金和信用卡、身份证、驾照、医保卡等,捡钱包的男子竟开口要500元酬金。李女士因钱包里的身份证件等补办麻烦,无奈只好答应下来。最终达成一致,李女士付给了对方300元酬金了事!
如今,这样类似的新闻层出不穷,丢失手机,钱包贵重物品等等!捡到者漫天要价,索要酬金,支付酬金后才会归还!本例中,可以说这名男子拾得的成本几乎为零,通过电影院联系失主,付出的也仅仅是一点时间成本。我国《民法通则》规定,返还失物时,所能收取的费用只能是因归还而支出的费用。不然,有向失主漫天要价之嫌,不仅是个道德问题,更是个法律问题。
按照《民法通则》规定,可能涉嫌“不当得利”,涉嫌违法。
申论热点独家模拟题及详细解析
【模拟题】
拾金不昧是美德,要求失主支付酬金,如此索要酬金,置拾金不昧于何地?现如今,拾金不昧到底离我们有多远?
综合分析:
我国《物权法》规定
第一百零九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一百一十二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所以说依据我国法律现行规定:总的来说,失主在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支付悬赏的报酬。未悬赏的,失主没有法定义务支付报酬,但应支付拾得人为保管遗失物而支出的费用。本例中的男子索要500元酬金看似不触犯法律但却失德!
提出对策:
不要让“拾金不昧”成为形式主义下而做出的选择:我们应该发自内心的继承下来的优良传统。“拾金不昧”不是一般的社会道德准则,而是属于传统道德底线,是中国人最基本的道德防线。只有寻找道德和法律的契合点,让这种社会意识从孩提时代扎根,成为人们必备的素质,才能更好地发扬光大。本例中,假如该男子能换位思考,当你遗失贵重东西后,别人也与你狮子大开口,索要重金作为酬谢费,那么你又会做何感想呢,这种人往往最缺乏的就是换位思考,少有推己及人。
如今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究竟是用道德的温情来熏陶,还是用法律的戒尺来确立拾金不昧的定义,时常引起争议。别让捡370元索要500酬金坏了社会风气,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我们每位社会个体都应该积极发扬优良的传统和作风,摒弃一切见利忘义的不端行为,以积极健康昂扬向上向善的姿态,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向纵深发展。
以上是江苏华图为你整理的2018年公务员申论热点:如此索要酬金不合理,更多内容可查看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以上即为《2018年公务员申论热点:如此索要酬金不合理》全文,更多江苏公务员招考资讯,关注江苏公务员考试。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