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泰州市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3)
2017-01-10 15:08:50 江苏公务员考试 来源:泰州人社
报考人员和其他人员有上述情形并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给予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报考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十八、关于考试费用问题
考试费用仍按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公共科目笔试费用98元/人,面试费用100元/人。笔试费用,在网络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17年1月21日16∶00前通过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支付,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试费用。具体办法为:报名时,先行网上支付;参加笔试后,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3月13日—14日到笔试所在地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
十九、本“报考指南”的内容由泰州市委组织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泰州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中涉及的其他问题,也由泰州市委组织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6606567,86886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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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