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宿迁公务员考试招468人公告(2)
2017-01-11 14:16:00 江苏公务员考试 来源:江苏华图
三、考试
考 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一)笔试
1.笔试类别
笔试公共科目实行分级分类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考试范围见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的人员,除了要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外,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大纲请在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省公安厅网站查询。
2.笔试时间安排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7年3月11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2017年3月12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09∶00-11∶00
本次公共科目笔试原则上在本市设置考点,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在徐州、扬州、苏州和南京设置考点。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3.笔试成绩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类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7年4月上旬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和宿 迁市考试鉴定网(www.sqrsks.com)查询。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也同时在上述网站查询。
(二)面试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比例合成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前,招录机关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hrss.gov.cn)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对未形成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报考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录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报考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体检和体能测评在面试前进行。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体能测评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招录机关从考试成绩、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由录用审批机关在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hrss.gov.cn)公示。拟录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应按该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每个职位只能递补一次。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公务员录用和试用期管理相关规定的,取消录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4〕14号)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我省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考录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宿迁市2017年考录公务员相关政策要求详见《宿迁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对考录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基层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市直人员直接与市直招考单位联系,报考县区乡镇人员直接与各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报考地税系统人员直接与市地税局联系,报考洪泽湖监狱人员直接与洪泽湖监狱联系。政策咨询电话见附件。
如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市考录政策咨询:市委组织部(0527)8436816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4359275
市考务技术咨询:市考试鉴定中心(0527)84353881
省考录政策咨询:(025)83236151、83236050、83392044
省考务技术咨询:(025)83236085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 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招考单位咨询电话
中共宿迁市委组织部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10日
附件:
考录单位咨询电话
单 位 名 称 | 报名咨询电话 |
市法院 | 0527-84363891 |
市检察院 | 0527-84366633 |
市政府办 | 0527-84368519 |
市发改委 | 0527-84338527 |
市经信委 | 0527-84335842 |
市公安局 | 0527-84352043 |
市人社局 | 0527-84359097 |
市卫计委 | 0527-84389315 |
市规划局 | 0527-84387080 |
市农机局 | 0527-84338576 |
洪泽湖监狱 | 0527-86478041 |
宿迁地税局 | 0527-84387817 |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 | 0527-88859912 |
宿迁市湖滨新区 | 0527-84837711 |
宿迁市洋河新区 | 0527-82668113 |
宿城区组织部 | 0527-82960806 |
宿城区人社局 | 0527-82960398 |
宿豫区组织部 | 0527-80988656 |
宿豫区人社局 | 0527-84465485 |
沭阳县组织部 | 0527-83069810 |
沭阳县人社局 | 0527-83068120 |
泗阳县组织部 | 0527-85212735 |
泗阳县人社局 | 0527-85272211 |
泗洪县组织部 | 0527-86237900 |
泗洪县人社局 | 0527-80829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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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