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连云港东海县公务员招考面试资格复审通知
2016-04-18 10:02:59 江苏公务员考试 来源:东海县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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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连云港东海县公务员招考面试资格复审通知由江苏公务员考试同步东海县人社整理发布,更多东海县人社的信息内容,请关注江苏公务员招考频道。
江苏华图(http://js.huatu.com)现将2016连云港东海县公务员招考面试资格复审通知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按招考职位1:3比例进入面试的笔试成绩合格考生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4月18日-19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东海县人社局402室(东海县晶都大道北侧,城北加油站东200米,与广电局相邻)。
四、资格复审材料要求
(一)需提交材料内容
①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由省及省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
②2015年(含)以前毕业尚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证明、未就业证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报到证》或当地人社部门人事关系代管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在职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
考生必须提供与招考简章职位要求相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关系证明,学位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国家司法考试(A)证书、职业(职称)资格证书等。
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考生本人现场复审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复审,受委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委托人所需的复审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补充说明
1、除了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凭学历、学位证书领取录取通知书)外,其他人员必须报名前(截止2016年1月17日)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2、夫妻分居两地不受户籍限制的,须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双方的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不受户籍限制的,须提供父母户籍证明、独生子女证或公安机关出据的相关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不受户籍限制的,须提供结婚证和部队出具的随军证明。
3、“90”、“94”职位代码的考生复审要求
①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须提供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者服务证》、所服务县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