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南京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2)
2016-04-09 08:39:39 江苏公务员考试 来源:南京人社
2、留学归国人员、赴台陆生(在台湾高等学校接受学历教育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大陆学生)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3、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
4、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
5、参加"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须出具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6、省、市统一组织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市、区县统一组织选派到村(社区)基层服务的人员,须出具所在区、县组织、人社部门的相关证明。
7、提供近期两寸免冠照片一张(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
上述证件和材料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与网上报名填写一致。如证件和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复审,须提前书面告知招录单位。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且未告知招录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并作为不诚信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
2、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招录单位规定的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费用100元由招录单位收取。
3、面试时间: 5月7-8日,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面试时间为5月21日。
附件:南京市2016年公务员招考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非人民警察类职位)
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京市公务员局
二○一六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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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