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淮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招聘35名专业工作人员公告
2023-07-19 10:24:54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淮安经开区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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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工作人员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2023年淮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专业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3日至2005年7月25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2023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除上述明确的学历(学位)证书等取得时间可放宽情形外,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25日16:0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
8.应聘人员在本科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岗位表》核定专业收录的,须经招聘单位研究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核定专业”所列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通过网络(借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网报入口)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按时按要求网上报名、上传资料、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
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
(http://rsj.huaian.gov.cn/col/4729_463783/index.html)。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7月23日9:00-7月25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7月23日9:00-7月26日12:00;
缴费时间:2023年7月23日9:00-7月26日16:00。
2.报名、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由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均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费用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补报名时间:2023年7月27日9:00-11: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及上传资料、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7月28日8:00-17:00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1.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指定考试范围。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3年7月30日8:00-11:00
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应聘人员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应聘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在淮安人才网(https://www.hasrcsc.com)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确定:在应聘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参加笔试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招聘单位对拟参加面试人选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时,拟参加面试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
(2)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报名提供虚假信息的、其他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形以及明确表示放弃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参加笔试的应聘者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2个工作日内向公开招聘淮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专业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淮安人才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时,笔试、面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并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在淮安人才网(https://www.hasrcsc.com)公布。
(三)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体检工作参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在体检前应提供下列材料:①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人事档案托管在相关代理机构的人员还须提供档案托管证明;②无工作单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档案托管证明;③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的,将取消其体检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四)考察
录用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了解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同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淮安人才网(https://www.hasrcsc.com)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应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首聘3年,与淮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劳动合同期满后,聘用单位和被聘用人员可按规定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被聘用人员根据需要派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从事业务工作,遵守《淮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专业工作人员管理制度(试行)》和派驻单位的规章制度,薪酬待遇适用《淮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专业工作人员薪酬制度(试行)》,首聘期综合年薪10万元左右,并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
招聘单位按规定为被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
五、咨询电话
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可以拨打咨询电话。
淮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0517-83666631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六、纪律及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幕后交易。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已建立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情节严重的,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为方便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3716680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执纪监督机关第五联系组:0517-83716675
本公告由淮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淮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7日
附件【1:附件.2023年淮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专业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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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f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