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苏禹王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聘专技人员公告
2021-12-02 15:12:43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宿豫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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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江苏禹王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3名(国有企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其他 |
01 | 3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水利工程类 建筑工程类 |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 服务期为5年,在服务期内未经单位同意,不得报考其他岗位。 |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参加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资格、职称证书等。报考专业认定,以《江苏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其他政策规定,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5. 志愿在招录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审批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豫区水利局(以下分别简称为宿豫区人社局、宿豫区水利局)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豫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uyu.gov.cn)等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在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等,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4日—2021年12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宿豫区水利局办公室 (宿豫区洪泽湖东路4号,金莎大厦1703室)。咨询电话:0527-84465563;
(2)现场报名及材料提供
考生提前在宿豫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报名表》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打印带至现场;将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材料(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3张;
(3)考试形式及开考比例
采取笔试和面试形式,笔试开考比例均为1∶3,如人数达不到的,以实际人数进行相应考试。
3.缴费及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须缴纳笔试费100元/人,缴费方式采取微信扫码缴费或现场缴费,未进行缴费的,视为报名未通过。
持缴费凭证在规定时间到宿豫区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2021年12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主要围绕公共基础知识命题。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参考用书。
(四)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接收相关通知)。面试采取现场结构化面试形式,分值为100分,结果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宿豫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一般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实施,体检工作由宿豫区人社局和宿豫区水利局共同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需在体检前一天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宿豫区水利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苏组通[2019]57号)执行,同时要符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规、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含本简章公布后的辞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考察结束后,根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豫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五天。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动、借用及人事档案转出等。
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对公示期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经查实的或提供材料不全或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办理手续,取消聘用资格。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的,在面试考生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待遇
招聘人员为宿豫区国有企业正式员工,享受江苏禹王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同岗人员待遇,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委派驻组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宿豫区水利局负责解释
1.政策咨询电话:
宿豫区水利局:0527-84465563、84465566。
2.监督举报电话:
宿豫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五纪检监察组:0527-84465561;
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27-84456100。
【特别提醒】:考生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各环节,均需佩戴口罩,出示“苏康码”,经工作人员测量体温,体温正常者方可参加。
原文标题:江苏禹王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宿豫区教育系统(MD5:c790756d33f752a9923bf4651a799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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