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宿迁宿豫区国有企业专技岗招聘14人公告
2020-10-19 08:20:09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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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宿豫区豫润发展管理有限公司、宿迁裕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江苏邦丰(道勤)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水投集团宿迁绿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和江苏禹王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宿豫区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详见《2020年宿豫区国有企业招聘岗位简介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和条件(具体详见《岗位简介表》)。报考专业认定,以《江苏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0月及以后出生)。“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2020年10月31日。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审批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中国宿豫网(http://www.suyu.gov.cn)、宿迁人才网(http://www.0527rc.cn)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考生登录中国宿豫网和宿迁人才网,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络报名。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10月20日9:00—10月28日16:00;
缴费时间:2020年10月20日9:00—10月28日16:00;
打印笔试准考证:2020年10月29日9:00—10月30日16:0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
(2)考生需缴纳笔试报名费用100元;
(3)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4)笔试准考证为考生参加本次招聘的身份识别,请妥善保管。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2)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由用人单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3)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4)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10月31日9:00 — 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在中国宿豫网和宿迁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招考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招考比例达不到1:3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面试前,由用人单位组织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11月3日9:00-17:00
资格复审地点:宿迁裕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1306房间(宿豫区金莎大厦十三楼)
2.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认定证明的原件;持有国外学历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
3.未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原则上递补一次。
4.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中国宿豫网发布。
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请考生注意关注中国宿豫网公告。
5.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60分以上为合格,)
6.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仍相同的,按职位要求的优先条件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
体检人选名单在中国宿豫网公布。体检工作由宿豫区人社局和宿豫区财政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9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宿豫网进行公示。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合同三年一签。试用期间,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该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八)待遇
招聘人员性质为宿豫区国有企业正式员工,享受用人单位同岗人员待遇,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其他注意事项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考试的考生到考点报到时须出示“苏康码”绿码,对持“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签到前,考生应自备口罩,按要求主动测量体温。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当日考试。
六、本简章由宿豫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1.宿豫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0527-84465515
2.宿豫区豫润发展管理有限公司0527-82680169
3.宿迁裕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0527-82688015
4.江苏邦丰(道勤)投资担保有限公司0527-88180023
5.水投集团宿迁绿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0527-84452156
6.江苏禹王水利建设有限公司0527-84288823
附件:2020年宿豫区国有企业招聘岗位简介表.xls
宿豫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0年10月16日
以上即为《2020宿迁宿豫区国有企业专技岗招聘14人公告》全文,[点击查看]更多江苏事业单位招考公告,关注江苏事业单位招聘,了解更多考试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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