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泰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委会招聘8人公告
2020-08-20 15:05:55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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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国企改革,加强国资监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市属国有企业专职内审人员,其身份性质为企业人员,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关系由泰州市国资委委托市属国有企业管理。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8名市属国有企业内审人员,其中项目主审2名,审计助理4名、法务专员2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
3.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技能。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附件1:公开招聘泰州市属国有企业内审人员岗位简介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职业操守等被单位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0日上午8:30至9月30日下午5: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将报名材料打包(其中报名表须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以“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形式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821172766@qq.com。(只接受邮箱报名)。
3.报名材料。报名人员可在泰州人才网官网(网址:http://www.tzjob.com/)、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址:http://jsgzw.jiangsu.gov.cn/)、关注“江苏国资”“泰州国资”微信公众号,下载并填写附件2《泰州市属国有企业专职内审人员招聘报名表》,同时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或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等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4.资格审核和准考证发放。采取现场资格审核和发放准考证。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者进入笔试环节。
资格审核时,报名人员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1)本人二代身份证。(2)学历及学位证书。(3)职称或国家注册类执业(职业)资格证书。(4)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工作或任职证明材料、所获荣誉等。(5)本人近年来的工作总结及相关业绩材料。(6)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考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格和聘用资格。报名资料除原件外不退回。
现场资格审核和准考证发放时间:2020年10月7日-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地点:泰州市国资委4楼418会议室(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鼓楼南路326号)。请考生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使用。
(二)考核
考核采取考试与专业实践能力评审相结合方式,总分为百分制,其中考试成绩占比70%,专业实践能力评审占比30%。
1.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专业实践能力评审。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结合面试了解的相关情况,对其专业实践能力进行评分。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生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成绩×70%+专业实践能力成绩×30%。
(三)体检
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按职位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按专业实践能力评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专业实践能力评审成绩仍相同,同时进入体检环节。
(四)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同时审核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职位缺额时,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泰州国资”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管理与薪酬
1.聘用人员服从工作安排,接受泰州市国资委统一管理和考核,从事市属国有企业内审及相关工作,薪酬待遇等落实在相关企业。
2.聘用人员实行年薪制,年度考核合格的,审计助理和法务专员最低年薪不低于税前16万元、项目主审年薪不低于税前22万元。有正常的薪酬增长机制。
3.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一经聘用,其社会保险等手续转移自行办理;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正式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如聘用人员为非泰州户籍人员,须自行安排食宿。
2.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在招聘明确的各个环节,考生须自备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苏康码”为绿码。
3.参加笔试后,能够进入后续环节的,由泰州市国资委党群工作处负责通知考生,考生须保持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在泰州市国资委。
招聘咨询:泰州市国资委党群工作处,联系电话:0523-86192913,手机:18082073826。
纪检监督:泰州市纪委监委第十五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523-8989635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附件1:公开招聘泰州市属国有企业专职内审人员岗位简介表》.pdf
附件2:公开招聘泰州市属国有企业专职内审人员报名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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