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财政部人事教育司关于公务员招考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5-01-21 09:43:52 国家公务员考试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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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机关2015年度公务员招考首批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已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公布。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部机关2015年度公务员招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考生确认参加面试
请首批进入我部机关2015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名单且拟参加面试的考生于1月14日前发送邮件(标题为:报考司局+职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至czbxsly@126.com确认参加面试,并在邮件中注明最新联系方式。
二、关于邮寄相关材料
请考生于1月18日前(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按照顺序整理后邮寄到我部接受资格复审(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一)报名登记表(可在考录专题网站下载)2份,贴好照片(须为报考时提供的照片),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二)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三)已获得的本科或以上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所发表文章的复印件等。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有关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名推荐表(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表格上须注明培养方式,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可用就业推荐表替代)和学生证复印件。
2.在职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和就业报到证(派遣证)复印件。
3.待业人员:需提供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