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安徽国家公务员笔试定于1月7日、8日
2022-12-16 11:51:12 国家公务员考试 来源:江苏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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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重启,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定于2023年1月7日、8日举行。国考重启之后最重要的事情就是重新选择笔试考点,考生一定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离所在地近的考点。
一、2023安徽国家公务员笔试定于1月7日、8日-笔试时间安排
公共科目笔试:
2023年1月8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23年1月8日下午14:00—17:00申论
专业科目笔试:
2023年1月7日下午14:00—16:008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测试,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
二、2023安徽国家公务员笔试定于1月7日、8日-重新选择(确认)考试地点
重新选择(确认)考试地点入口
为便利报考者参考、减少人员流动,请已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的报考者,于2022年12月19日0:00至12月21日24:00期间,登录考生考务入口,对考试地点进行重新选择(确认),根据个人情况就近就便参加考试;放弃参加本次笔试的,可于2022年12月19日0:00至12月21日24:00期间,在线提交退费申请(方法同上),经审核后退返已缴纳的考试费用。
三、2023安徽国家公务员笔试定于1月7日、8日-笔试备考
下到公文文号编排正确的是:
A.渝府办发〔2015〕36号
B.渝府办发〔2015〕第36号
C.渝府办发〔2015〕036号
D.渝府办发〔2015年〕036号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公文格式知识。
第二步,根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7.2.5,发文字号中的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由此可见,发文字号是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序号三部分组成,渝府办发〔2015〕36号正确。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发文字号“渝府办发〔2015〕第36号”中发文机关代字和年份的表述正确,但是发文顺序号表述错误,不加“第”字。B项错误。
C项:发文字号“渝府办发〔2015〕036号”中发文机关代字和年份的表述正确,但是发文顺序号表述错误,不编虚位。C项错误。
D项:发文字号“渝府办发〔2015〕036号”中发文机关代字和发文顺序号的表述正确,但是年份、发文序号表述错误,不加“年”字,不编虚位。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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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f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