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5)
2017-04-09 15:30:00 国家公务员考试 来源:江苏华图
6. 哪些部门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外交、海关、海事、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7. 录用人民警察需要测评体能吗?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需进行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招录时需测评体能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8. 在什么机构进行体检?
在京的招录机关,在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京外的招录机关,在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当地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尚未指定体检机构的,要在市(地)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9. 考察主要了解哪些内容?
招录机关要按照好干部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内容。
10. 考察时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吗?
录用考察是对考生资格条件认定核实的关键环节,需要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录用考察阶段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十一、关于违纪违规考生处理
1. 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考生有违纪违规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作为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
2. 对违纪违规行为,有哪几种处理方式?
在本次招考中,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人社部发〔2016〕85号),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取消)录用等相应处理。其中,违纪违规情节严重和特别严重的,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和处理。被认定为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的考生,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将视情况向考生所在单位(学校)进行通报。
3. 《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新规定?
《刑法修正案(九)》在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考生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修正案(九)》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对雷同答卷如何处理?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给予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十二、报考人员如何备考?
公务员考试主要测查从事机关工作所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这些能力和素质主要靠平时学习、工作和生活的长期积累,很难在短期内取得很大提高。考试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并结合职位需求和自身条件,有针对性地准备考试。
十三、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仅适用于此次2018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10)12370
咨询时间: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10日,每日8:00-20:00
第二章 报考网络技术
一、网上报名应注意哪些事项?
1.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考公告》和《报考指南》等内容,熟悉公务员招考的相关政策。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2. 由于需要填写的注册及报名信息较为详细,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加快报名速度,建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Word或记事本等软件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
3. 考生报名截止前,退回补充资料的考生,需按招考部门要求修改或补充完所需信息后,再进行一次报考职位操作,如不执行报考职位操作,招考部门将无法审查考生信息。考生报名截止后,审查状态为退回补充资料的考生将无法修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
4. 为防止他人修改报考人员的个人资料,报考人员注册或登录完毕后,必须退出系统并关闭浏览器。
二、网上报名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考生报名总流程为:“考生注册”->“完善个人信息”->“职位填报”。
1. “考生注册”
报考人员报名前,必须进行“考生注册”, 注册新用户可以通过三种方式,首页的“个人中心”、“考生报名入口”或直接点击页面右上方“注册”按钮。注册前首先要仔细阅读“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点击“我同意”之后才可进行注册。注册时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关内容,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学历”、“考生类别”、“手机号码”、“邮箱”等信息的录入一定要准确。
特别注意:一个身份证只能注册一次,不得重复注册;请妥善保管本人密码,注册信息中的邮箱可供找回密码用,请确保注册邮箱有效。
2. “完善个人信息”
报考人员登录后,页面弹出完善个人信息弹出框,点击“完善个人信息”进入“考生基本信息”页面完善个人信息;如果直接关掉弹出框,可以在“职位填报”页面中点击“完善个人信息”按钮完善个人信息。
特别注意:“考生基本信息”页面录入的信息一定要准确有效,标有“*”的项目必须填写,且报考人员填写的文字内容不要超过限定的字符数。考试地点是报考人员选择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地点。
个人信息填写完成,点击“保存”按钮后会弹出是否进入个人中心页面,确认页面信息填写无误,点击“进入个人中心页面”;若需对填写信息进行修改,点击个人中心左上角“修改个人信息”按钮进行修改。
3.“职位填报”
建议考生提前在首页的“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招考简章》,查看所有职位。
(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