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国家公务员考试国家税务总局面试公告(2)
2017-02-04 10:00:55 国家公务员考试
来源:江苏华图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职位,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于2017年2月27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规定的时间在指定地点集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税务总局承担。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10-63417207。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
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3. 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4. 待业证明(样式)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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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