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补充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2)
2016-05-12 11:15:05 国家公务员考试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五、体检和考察安排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照录用计划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
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体检内容和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我单位承担,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考察阶段,将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将不予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司
电话:010-83085013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
乘车路线:乘坐14、55、101、103、109、124、619、685等路公共电汽车到西安门站下车,或乘坐地铁4号线到西四站下车D口出,自西四丁字路口向东约500米路南。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司
201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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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