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养老险、城镇居民养老险、新农保,可跨制度“衔接互认”,这种制度创新值得期待。
努力提高民生政策的含金量,是执政为民的一个方向。这其中,进一步优化环节,更好地方便大众,与加大政策性补贴同等重要。从过去“老死不相往来”,到现在的“衔接互认”,更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
但也必须看到,目前的征求意见稿,还有一些提升空间。众所周知,目前的职保分为统筹和个人账户。《办法》规定:衔接转换要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但人社部特别说明,由于三类保险制度上的差别,职保向新农保或城居保转移,不转移职保统筹基金。这是不是意味着职保向新农保或城居保转移时,单位缴纳的统筹部分,只能“交公粮”。
还有,现在社保关系移转,手续极为繁琐。虽然征求意见稿,已经考虑到了方便性问题。比如明确提出,“由参保人员本人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书面申请”,而审核、办理、办结的责任,主要由经办机构承担,并且明确了三个环节分别15个工作日的要求。但鉴于实际,申请人还有可能疲于奔命。现在很多地方有服务企业的一站式机构,申请人也应该享受“绿色通道”。既然现在拿的是同一张卡,就应该发挥社保卡的作用,更好地方便申请人。
养老保险“衔接互认”是一个好的开始,我们期待相关部门在充分尊重吸纳民意的基础上,这将一惠民之举真正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