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分配制度和分配政策初步形成。中国的分配制度改革始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针对新中国成立后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中,第一次提出了要克服平均主义。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一次提出了要让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然后带动更多的人一浪接一浪地走向共同富裕。党的十三大报告,在分配问题上第一次提出了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分配制度。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在分配制度上主要有三大突破:一是第一次提出了“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其他分配方式在整个分配方式中的地位发生了重大变化;二是在公平和效率这个两难选择上,第一次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三是第一次提出了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问题。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国有企业分配问题上第一次提出了“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实行董事会、经理层等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和贡献取得报酬的办法”,突破了长期以来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收入与贡献不挂钩导致的收入偏低问题,也是贯彻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政策的具体体现。党的十六大将分配制度和分配体制改革推向一个新的高度。其突破主要表现在提出了要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和提出了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党的十七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其创新和突破就是第一次提出了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第一次提出了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第一次提出了要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第一次提出要实现“两个同步”:即“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纵观改革开放以来收入分配政策变迁,鲜明的演变轨迹是:打破平均主义→允许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允许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董事会、经理层等经营管理阶层可以根据各自的职责和贡献取得报酬→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实现两个同步。经过30多年分配制度改革的探索,初步形成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分配制度和分配政策。
2.极大促进了生产力发展,改善了人民生活,增强了综合国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的结果,从根本上打破了平均主义分配,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促进了生产力的提高、人民生活的改善和综合国力的提高。天还是这方天,地还是这块地,人还是这些人,但在短短30年的时间里取得了巨大成就,归根结底就是体制发生变化了。从生产力发展来看,我国在改革开放之前是一个生产力水平极度落后的国家,而今天,我国的生产力水平已经有了巨大进步。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1年我国每3天创造的产值比改革开放初期1978年全年创造的产值还要多还要大。从综合国力来看,我国的GDP总量已经从改革开放初期的位居世界第十位上升到第2位,外汇储备由1978年的世界第38位上升为第1位,诸多工农业产品产量位居世界第一。从人民生活水平来看,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78年的133.6元提高到2011年的6997元,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由1978年的343元提高到2011年的21810元。同时城乡居民的衣、食、住、行、用等各个方面的生活都有了极大改善,九年制免费义务教育、新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以及城市各种社会保障制度已经初步建立,最近10年是城乡老百姓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
3.收入差距急剧扩大的趋势得到一定遏制。改革开放之后,在平均主义分配被打破的同时,收入差距呈现出急剧扩大的趋势,引起了广大民众的强烈反响,也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近几年,我国收入差距急剧扩大的趋势初步得到遏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达到2009年的3.33倍高位之后,到2011年缩小到3.13倍;全国19个大行业之间职工的收入差距已经由2005年的4.88倍缩小到2010年的4.20倍;按5等份法测算,2008年城镇居民最高收入组是最低收入组的5.71倍,到2011年则缩小到5.35倍;全国农民收入最高的地区与最低地区的人均纯收入的差距已经由 2005年的4.39倍缩小到2011年的4.1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