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具体职位的专业要求条件。户籍不限。
3.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二、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整个过程分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技能测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录用八个阶段。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3年1月16日—2013年1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在县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晶都大道,人力资源大厦二楼)。
2.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应带身份证和毕业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双向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考生请自行下载并打印正反面,用黑色签字笔填写)、近期同底版二寸免冠照片3张。
3.报名费:报名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特困家庭毕业生持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工会组织核发的《特困职工证》,免收报名费。
4.领取准考证:报考者于2013年1月22日持身份证(代领人需持代领人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凭条、报名发票到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5.各职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职位数直至取消该职位的招考。
(二)笔试
1.报考者须参加全县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考试范围参照《2012年江苏省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及考生须知》公共基础知识部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三)技能测试
1.A01-A07职位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对考生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2.A08-A13职位无需技能测试。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1.A01-A07职位根据折合成绩(即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折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2.A08-A13职位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3.资格复审主要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和条件,考生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已婚者提供当地计生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计划外生育证明。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面试满分为100分,设置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以书面形式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