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是市财政局所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投资评审工作。根据《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镇江市财政局(下简称市财政局)、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简称市人社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2月31日后出生)。
3.符合《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报名应聘的资格条件
1.具有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普通高校大专学历的,专业范围为建筑工程类、交通工程类、水利工程类;如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范围为建筑工程类、交通工程类、水利工程类和财会类。
2.具有造价师资格或造价员中级以上资格。
3. 五年以上从事市政或土建类施工现场管理或工程造价编审的工作经历。
4.具有良好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应用office和工程预算软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2年12月10日至2012年12月27日。
2.报名方法:应聘人员填写《镇江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份,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五年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近期本人免冠照片2寸2张,在2012年12月10日至2012年12月27日工作时间内,到镇江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镇江市正东路39号4号楼322室,邮编:212001;联系电话:0511-84446058,0511-84407658,下同)办理报名手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不方便到单位报名的应聘人员可按上述要求,将填写的《镇江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所需材料的复印件及照片,在报名时间内(邮寄报名的,以我市邮政部门收到的邮戳日期为准)邮寄到镇江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办理报名手续。采用邮寄报名的应聘人员,在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供本人所有应聘材料的原件,与报名时提供的复印件进行查验核对,应聘材料不全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3.资格审查:由镇江市财政局人事教育处和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负责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向当事人反馈;报名汇总及初审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截至报名结束,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达到招聘人员数的3倍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在市财政局网站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