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中共镇江市丹徒区委组织部、镇江市丹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丹徒区人社局)决定,我区6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要求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见《镇江市丹徒区201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部分岗位专业说明》(附件)。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部分岗位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镇江市户籍(含辖市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限户籍。本次招聘工作经验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三)符合《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地点:2012年12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在丹徒区人社局(丹徒新城广场西路159号)二楼会议室集中报名。除集中报名外,12月18日-12月20日工作时间内在各招聘单位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见岗位表)。
2、报名所需提交材料: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等应聘岗位所需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丹徒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下载网址https://www.dantulss.gov.cn/),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和笔试费用100元,办理报名手续。
3、资格审查: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对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报名时由各招聘单位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初审。拟录用公示前,报考岗位代码为13的应聘者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下同)到丹徒区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丹徒新城府前路1号政府大楼422室)进行资格复审;报考其他岗位的应聘者到丹徒区人社局事业科(人社局四楼)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发现有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初审责任。
4、核减或取消岗位:截至报名结束,各类岗位报名人数应超过招录计划数3倍比例,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网站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12年12月24日工作时间内到丹徒区人社局事业科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