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市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中共镇江市委组织部、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简称镇江市人社局)决定,我市55家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8名工作人员。
一、岗位和要求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专业、学历等条件见《2012年下半年镇江市事业单位集华图开招聘岗位表》(附件)。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30日至1994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和户籍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本次招聘中的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2年11月30日。
(三)符合《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应聘报名时间、地点: 2012年12月2日(星期日)8:30至16:30在苏南人力资源市场(运河路100号)一楼大厅集中报名。除集中报名外,12月3日至12月6日工作时间内在各招聘单位组织人事处报名(地点、联系电话、邮箱等见岗位表)。
(二)应聘报名所需材料:应聘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符合应聘条件的2013年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应聘岗位所需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下载网址),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和笔试费用100元(A、B类岗位和参加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的C类岗位)。
(三)资格审查:应聘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须对照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报名时由招聘单位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证明和所修课程目录。
拟录用公示前,报考岗位代码为100、101、102的应聘者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到镇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南徐大道68号5号楼206室)进行资格复审;报考其他事业单位的应聘者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到镇江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下简称人社局事管处,运河路79号811室)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初审责任。
(四)核减或取消岗位:报名截止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汇总填写《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情况汇总申报表》(下载网址),按管理权限不同,于12月7日工作时间内,以电子文档形式分别报镇江市委组织部(zjgwy02@126.com)、镇江市人社局(rsjsgc@163.com)备案。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网站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于2012年12月10日至11日工作时间内,分别到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市人社局事管处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考核
(一)分类考试方式:
1.A类考试:考试由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管理学、经济学、哲学、法律、语文、公文基础知识、时政等,下同)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有写作要求的岗位加试写作;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2.B类考试:考试由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或专业知识,专业科目测试的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方式为笔试、答辩、评审、专业面试等;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3.C类考试:考试由笔试、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多种方式中不少于两种方式组成,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4.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的考核:主要采取公开答辩、评审等方式组织实施。
(二)分类考试、考核的组织实施
1.A类考试:由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
2.B类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由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专业知识笔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采取封闭命题或委托命题的形式,保密命制试题和评分标准,由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专业科目测试按岗位表华图布的具体方式,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按管理权限不同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批准后,在主管部门网站发布公告,明确测试时间、地点、内容、时长等事项,在主管部门纪检人员监督下组织实施。
3.C类考试和高层次、紧缺人才的考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制定考试考核工作方案,按管理权限不同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批准后,在主管部门网站发布公告,明确测试时间、地点、内容、时长等事项,采取封闭命题或委托命题的形式,保密命制试题和评分标准,在主管部门纪检人员监督下组织实施;其中岗位代码为33、34、35、42、43、47、56、57、58的C类岗位,参加由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集中组织的公共基础知识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