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盐城市司法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务员队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局机关工作人员3名。
二、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的学位,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备公务员身份,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与盐城市司法局现有工作人员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工作由盐城市司法局组织。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3日—12月10 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盐城市司法局政治部(盐城市毓龙东路17号);联系人:沈涛,联系电话: 88335600。
(3)报名注意事项:报名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公务员身份证明(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证明盖章),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盐城市司法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现场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如报名者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盐城市司法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须达到拟选调职位人数3:1比例,如报考人数不足,则核减选调人数或取消本次选调。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
笔试结束后,由盐城市人社局和盐城市司法局共同商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拟选调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考试由盐城市人社局和盐城市司法局共同组织。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选调岗位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分数高者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考察着重对拟选调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及现实表现进行了解。因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适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由盐城市司法局按规定组织实施。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将在盐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zyshbzj.yancheng.gov.cn)、盐城司法行政网(www.ycsfj.gov.cn)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
七、办理选调手续
对公示后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由盐城市司法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招考工作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盐城市人社局、盐城市司法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