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华图教育网!
全国分校

设为首页

江苏华图分部南京 | 镇江 | 苏州 | 无锡 | 常州 | 南通 | 泰州 | 扬州 | 淮安 | 盐城 | 连云港 | 徐州 | 宿迁 | 江苏华图地址: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5楼
课程类型
您现在的位置: 江苏公务员-江苏华图 >> 江苏人事考试网招考资讯 >> 正文

南京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201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2/11/28 10:02:23 来源:江苏华图

分享到: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水利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水利局直属的3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0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经费渠道、基本职能、地址
  1、南京市长江河道管理处成立于1957年5月1日,为正处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依法检查监督沿江单位和个人在长江南京段管理范围内的一切开发建设及其它各种生产活动,并提供配套服务;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章活动,及时清除违章建筑和行洪障碍等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堤防护岸等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的组织、管理、检查与监督;负责长江南京段水下河床监测、河势演变分析、长江河道整治及维护、江岸崩塌抢护施工、防汛抢险施工;负责水资源开发管理,水环境保护;禁止、打击非法采砂活动;负责依法征收河道堤防占用补偿费、水利工程水费和水资源费等职能。单位地址:南京市下关区大马路91号。
  2、南京市秦淮河河道堤防管理处成立于1979年8月8日,为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对秦淮新河、外秦淮河、南河河道和堤防的管理及水政监察工作,以及对所辖河道的水资源、水工程、水土保持的监督,督促、协助江宁区、溧水县管理秦淮河干河与主要支河,并参与秦淮河、水阳江流域的防汛防旱工作。单位地址:南京市铁心桥85号。
  3、南京市滁河工程管理处成立于1988年7月,为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管理马汊河13.6公里河道(27.2公里堤防),马汊河水利工程和水资源管理及综合开发利用,水政监察及防汛抢险,水土保持监督、防汛水文设施管理与河道整治工作,以及负责南京市内滁河流域防汛防旱联络工作,督查滁河流域防汛防旱、参与抢险,负责省市级江北防汛物资的保管、储运等工作。单位地址:南京市高新开发区新华东路15号。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3、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南京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201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在读普通高校学生不得报考。
  5、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招聘程序
  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和南京水利网(www.njsl.gov.cn)等网站和媒体发布。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2月3日9:00至12月7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12年12月3日9:00至12月7日18:00。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有关信息。报考者可于2012年12月3日至12月7日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查询有关报名信息,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其他单位岗位。
  3、报名确认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12年12月3日9:00至12月8日16:00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招聘笔试的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考生,可于2012年12月11日9∶00-16∶00,重新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不成功考生的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5、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12年12月17日至12月19日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1] [2] 下一页


(责任编辑:zhangzg)
热点专题: 江苏公务员 江苏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