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和职位
扬州市市级党政机关从基层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为28名(具体职位见附件1)。
二、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市级党政机关职位选调对象为本市所辖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
上述对象不含法院聘任制书记员。
(二)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担任科级以下职务;
3.科级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科员以下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2009年11月1日以前取得公务员身份)或2010届以前省选调生。须在所在机关工作2年以上;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6日9∶00~11月29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12年11月26日9∶00~11月29日18∶00。
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扬州人事考试网站(www.yzrsks.com),点击报名链接,打开报名页面,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即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笔试在扬州设立考区,报名时可选择笔试考区参加笔试。报名后,及时上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改报其他职位。
选调单位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时提出初审意见,必要时可联系报名人员,要求其提供身份、学历等证明材料。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应说明理由;对信息填报不全的,应注明需补充的内容。报名期间未补充的,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
本次选调笔试开考比例为1:5。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选调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报考该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于2012年11月30日12∶00~16∶00登陆报名的网站改报其他职位。减少选调计划或取消的职位在有关网站公布。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12月6日~12月8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