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46号),苏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27号),张家港市部分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录用工作人员6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1.张家港市户籍本科以上学历人员(详见招聘计划表); 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不限户籍;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可凭配偶或父母户籍报考。
2.在读普通高校生不得报考(2012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者除外)。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一般职位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199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计算参照此法进行)。部分特殊职位对年龄的要求详见计划表;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名网址:张家港市人事考试培训网(www.zjgrskspx.com)。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2年11月23日09:00—11月27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jpg、tif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资格初审时间:2012年11月23日09:00—11月27日16:00。
5.缴费时间:2012年11月24日09:00—11月28日11: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报考人员到市人才考试培训中心(人民东路65号市人才市场三楼)缴费100元,完成缴费后,方视为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查。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自行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2年12月6日—8日。
6. 本次招聘,本科学历职位笔试设定开考比例为3:1,研究生以上学历职位笔试设定开考比例为2: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岗位(按原报名程序进行),补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9日09:00-16:00。
7.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