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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常州市儿童福利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2/10/24 14:11:41 来源:江苏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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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常办发〔2011〕69号)《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市人社部门同意,常州市儿童福利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
  常州市儿童福利院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着二市五区社会弃婴的接收;孤残儿童的“养、治、教、康”;为社会残疾儿童提供寄养;弃婴和孤残儿童的国内外领养服务等职能。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范围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日至1994年10月1日期间出生);
  2、常州市区户籍(不含金坛、溧阳)。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热爱孤残儿童事业;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岗位条件 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 专 业 学 历 具体条件
护士 01 孤残儿童保育与医疗护理 1:3 2 护理 大专 以上 具备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2年11月6日(9:00-17:00)
  3、报名地址:常州市儿童福利院办公室(A座二楼201室)。
  (二)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2张1寸照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工作证明、户口簿、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若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考录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承担。
  (三)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常州市儿童福利院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现场直接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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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cui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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