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需要,经市委研究决定,从今年9月起,面向全市竞争性选拔部分副处级领导干部。简章如下:
一、职位及人数
(一)辖市(区)副市(区)长职位3个。
(二)市级机关部门副处级领导职位14个:
市四套班子研究室副职2个、市综合经济部门副职2个、市社会事业部门副职3个;
市委农工办副主任、市委党校副校长、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市民政局副局长、市卫生局副局长、市药监局副局长、团市委副书记职位各1个。
二、基本条件、资格和具体职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创新意识,工作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和具体职位要求
1、辖市(区)副市(区)长职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0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担任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市直属单位副处级领导职务,或担任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辖市(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党政正职(需具有开发区、镇、街道、企事业单位领导工作经历),且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满3年(2009年9月30日前任职)。
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把握全局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较强,开拓创新精神强。
2、市四套班子研究室副职职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40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担任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市直属单位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或担任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市直属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相当厅级事业单位中层正职、县处级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正科级事业单位党政正职满2年(2010年9月30日前任职);中共党员。
具有宏观思维和综合分析能力,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写作、调查研究能力。
3、市综合经济部门副职职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47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省级开发区党政正职工作经历,或具有镇(街道)党政正职2年以上工作经历,或担任市政府评定的四星以上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市级金融系统中层正职以上满2年(2010年9月30日前任职)。
熟悉经济工作和相关产业政策,具有相关工作经历。
4、市社会事业部门副职职位(其中至少有1名女性):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42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担任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市直属单位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或担任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市直属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相当厅级事业单位中层正职、县处级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正科级事业单位党政正职满2年(2010年9月30日前任职);非中共党员。
熟悉社会事业方面工作,了解相关政策法规。
5、市委农工办副主任职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42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担任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市直属单位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或担任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市直属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相当厅级事业单位中层正职、县处级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正科级事业单位党政正职满2年(2010年9月30日前任职);中共党员。
熟悉农业农村工作,了解相关政策法规,有较强的政策解读能力和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