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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2/9/13 9:13:52 来源:江苏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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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的规定,县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造价工程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18周岁以上(1994年7月31日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6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
  2012年9月17日(9∶00~11∶30,14∶00~17∶00)。
  3.报名地点
  海安县财政局(县城长江中路106号政府大楼15楼1517室)。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填写《海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其他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携带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和报名费100元(体检费自理)。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时由县财政局负责资格初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
  (2)报名参加考试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须达到3∶1的比例,如达不到3∶1的比例,则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取消岗位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ldbz.gov.cn)公布)。
  取得考试资格人员名单于2012年9月18日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ldbz.gov.cn)公示。
  (3)取得考试资格人员于2012年9月20日(9∶00~11∶30,14∶00~17∶00)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大楼305室领取准考证。
  (4)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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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cui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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