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分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辅助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人员性质
此次招聘的公安辅助人员,是在治安大队辅助岗位上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招考聘用计划及职位
计划招考聘用6名,男5名、女1名。
三、招考聘用条件
(一)志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至1994年9月1日之间出生);
(四)男、1.70米以上,女、1.60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犯罪记录的;
2、因违规、违纪被处罚的;
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4、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5、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的;
6、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不宜从事公安辅助工作的;
7、与原用工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四、招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者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见本《简章》附件一)并粘贴照片。报名时须携带填好的报名表一式一份,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同时携带2寸免冠彩照2张。
报名时间:2012年8月28日(周二)至30日(周四)(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淮安区公安分局门卫接待室(华西路1号)
咨询电话:0517—85840068。
(二)领取准考证。符合报名条件人员,于2012年8月31日下午(周五)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计算机考试。时间:2012年9月1日(周六)上午9:00—10: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计算机考试成绩占50%纳入总分。
(四)面试。
9月1日10:30分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占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