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推动自主创新,加快转型升级,经中共泰州市高港区委研究同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人数
根据编制和职位空缺情况,本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10名。相关招聘职位、人数和要求见《2012年泰州市高港区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职位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至1994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研究生以及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海外留学回国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研究生。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高港区2012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各项工作。按照公布招考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与资格复核、体检、考核(政审)、公示、聘用等8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考事项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向社会公布本简章。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试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2年8月21日09∶00-8月26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2年8月21日09∶00-8月27日16∶00。
缴费时间:
2012年8月21日09∶00-8月28日16∶00。
报考者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同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方为有效。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报名网址:泰州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
2.资格初审
招聘资格初审工作由泰州市高港区专门人才工作站负责。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接受报考人员的咨询。审核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职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