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2012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告》和南京市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局《关于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实施意见》(宁人社规〔2011〕10号)精神,2012年我市重点开发358个区县基层民政等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2012年,我市各区县基层民政等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数量详见附表一。
二、招聘对象
南京籍2010年以后(含2010年)毕业离校未实现初次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2.特困职工家庭;
3.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
4.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截止日期为2012年8月31日)
各区县招录范围:本区县户籍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决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1.8月16日~8月24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由户籍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核认定。
2.9月15日,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笔试。
3.9月16日~11月30日,对笔试合格者进行面试、考核和体检,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四、报名与审核
(一)报名:
8月16日9:00-8月23日16:00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名、电子照片上传时间,报名网址:南京市人事考试网(www.njrsks.com)
(二)资格审查
8月16日9:00~8月24日16:00为报名者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报名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后,请在上述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报考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接受现场资格审查。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网上报名无效。各区县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详细地址见附表二。
相关证明材料是指:
1、必备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
2、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条件报名的,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城乡低保证;以“特困职工家庭”条件报名的,须携带工会颁发的《特困职工证》或相关证明;以“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条件报名的,须携带曾被认定为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有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