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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苏州吴中区教育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2012/8/6 9:18:27 来源:江苏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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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和苏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并经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批准,2012年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部分学科教师35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
  2012年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录用新教师工作,由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1.按需招聘的原则。从各校事业发展和教师需求的实际出发,确定招聘学科岗位及人数。
  2.凡进必考的原则。应聘教师职位的人员,必须参加我区统一组织的新教师应聘考试。
  3.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照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排名,依次择优录取。
  4.公开公正的原则。本次考试招录工作的过程和结果均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四、招聘岗位
  教师岗位总需求为:351个。其中:中学教师岗位87个,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264个(详见附件1:《招聘教师职位表》)。
  五、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并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择优选聘区内应届优秀毕业生
  1.2012届吴中区籍生源具有学士学位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就读本科时专业必须为师范类)。
  2.2012届吴中区籍生源师范类大专毕业生(限报幼儿园)。
  3.2012届吴中区籍生源非师范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导游、酒店管理、财会、烹饪专业的毕业生(限报职业类学校)。
  (三)广泛招录区外应届优秀高材生。
  1.“985”工程院校适合担任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等学科教学工作的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211”工程院校语文、数学、英语、音乐、学前教育等专业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3.苏州大市户籍音乐学科师范类应届本科生、苏州幼儿高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应届大专毕业生。
  (四)有关说明:
  1.四星级高中原则上录用“985”、“211”工程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2.同等条件下,吴中区籍生源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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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cui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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