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区职业教育发展,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宿城中专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特制定本简章并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
2、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31日至1994年8月1日期间出生)。“双师型”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应教师职称和劳动部门颁发的高级工及以上等级证书)、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近3年来受过党、政纪处分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在工作期间有不良记录的。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简章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城在线、宿城教育网两个指定网站和有关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8月7日-10日(上午 8:30-11:30,下午 3:00-6:00)。
2、报名地点 :宿城中等专业学校实训楼104室(宿城新区宿邳路1号)。
3、报名需提供材料: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由报考人员自行从网站下载填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4张。
4、笔试费用:100元∕人。
5、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职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马陵中学或农村中小学相应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8月13日9:00—16:00,地点:宿城区教育局32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