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教育现代化,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20人(其中初中教师 9人,小学教师11人)。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
(二)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以下人员均可报考:
①2010年以来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
②40周岁以下(197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本科阶段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毕业,且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专业对口)。
(四)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对口(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要求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对口),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符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近3年来受过党、政纪处分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在工作期间有不良记录的。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简章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城在线、宿城教育网两个指定网站和有关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8月7日-10日(上午 8:30-11:30,下午 3:00-6:00)。
2、报名地点 :宿城中等专业学校实训楼104室(宿城新区宿邳路1号)。
3、报名时需提供材料: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由报考人员自行从网站下载填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4张。
4、笔试费用:100元∕人。
5、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职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马陵中学或宿城中等专业学校相应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8月13日9:00—16:00,地点:宿城区教育局32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