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规定,经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海安县教育系统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1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至1994年7月1日期间出生);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招聘岗位
具体的招考人数、学科(专业)、资格条件等详见《海安县教育系统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本人到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2年8月9日至8月10日(8:30-12:00,14:30-18:00)。报名地点:海安县教育局老园丁活动中心一楼(海安县城宁海南路24号)。
(四)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海安县教育系统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附件2下载)。
(3)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4)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海安县教育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复审。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