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经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至1994年7月1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7年7月1日至1994年7月1日期间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大专学历毕业生限南通开发区、崇川区、港闸区生源或户籍;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1.报考岗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本人到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时间:
2012年8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南通市东方中学(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开南路188号)。
4.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4张。
②填写《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2,可下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大专学历报考者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⑥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若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