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依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经区编委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项编制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6名专项编制人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见《职位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院校在读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
4、身体健康;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至1994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6、未受过拘役或刑事处罚,三年内未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
7、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报名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核、公示与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迁人事考试网和宿迁人才网三个指定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含招聘简章、招聘职位、体检标准、专业参考目录、政审考核标准等)。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考试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2年7月30日09:00-8月7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2年7月30日09:00-8月8日16:00;
缴费时间: 2012年7月30日09:00-8月9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考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费用标准为100元/人(按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职位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s://rsj.suyu.gov.cn)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内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期间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4)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报名人数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职位,补报名时间:8月10日9:00—12:00。
(5)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