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我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选拔优秀人才,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连云区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福利待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人数
详见《2012年连云区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岗位表》。
二、公开招聘条件
应聘者须满足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一)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1.应聘幼儿园教师,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2010、2011、2012届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
2.应聘小学教师,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2010、2011、2012届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现户籍为连云港市的,可放宽到全日制专科学历)。
3.应聘中学教师,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2010、2011、2012届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
4.尚未正式落实工作单位的硕士、博士毕业生,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可不受毕业年限限制,但须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骨干教师
1.应聘幼儿园教师,须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教龄且身心健康的在岗教师。曾获得市级(地级市)及以上优质课评比、基本功比赛、专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人员,可不受教龄限制。
2.应聘小学教师,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有中级职称、身心健康的在岗教师。
3.应聘高中教师,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身心健康的在岗教师。曾获得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基本功(技能)、优质课大赛市级一等奖以上的在岗教师,年龄可放宽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应聘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岗位的,曾经担任过高三年级教学工作的,年龄可放宽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
1、符合条件者,只能报考与本人所学专业或所学专业发展方向及教师资格相适应的一个岗位。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需持身份证、毕业证、相应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等材料。(2)在职教师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获奖证书、任职年限证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3)报考小学教师符合学历放宽条件者,须提供户口本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情况证明。(4)报考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专业的教师,须提供高三教学经历证明或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所有报名者须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同版彩色照片3张。
2、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2012年8月6日至8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在连云区公共人力资源市场(连云区中山西路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