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经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启东市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9日至1994年8月10日期间出生)(岗位表中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三)工作经历的要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
(四)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不限户籍,大专学历的人员限启东户籍或生源(岗位表中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五)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招聘岗位
具体的招考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启东市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2年8月9日至2012年8月10日,9∶00~11∶30,14∶30~17∶30。
3.报名地点:启东市人才服务中心(长江中路578号)。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启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可下载);③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④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⑤为稳定乡镇教师队伍和医疗机构队伍,乡镇在编在岗的教师和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相关材料。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