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现面向全国法院系统公开选调10名法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对象
全国法院系统在职法官。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审判业务水平;
2、法律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段为全日制学历教育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3、具有公务员身份,在人民法院审判业务部门从事审判工作满五年的在职法官(审判员、助理审判员);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等程序进行。择优拟定选调人员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7月30日17时止。
2、报名方法:登录南京市鼓楼区门户网站首页(https://www.njgl.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毕后,将报名登记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通过特快专递(报名的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或直接送交至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政治处(南京市定淮门大街3号 邮编210036)。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可以是复印件):
(1)身份证;
(2)工作证;
(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4)学历学位证书;
(5)近期二寸免冠彩照4张(着春秋制服、制式领带、佩小徽章)。
(二)资格审查
笔试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审查,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笔试资格。符合选调条件者,发给笔试通知书。
(三)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是与岗位相关的知识,笔试不指定用书。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