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县城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解决部分学校教师紧缺问题,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农村中小学选调部分骨干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学科及人数
初 中 | 单位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合计 | 小 学 | 单位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合计 |
实验 初中 | 3 | 1 | 1 | 1 | 6 | 实验 小学 | 3 | 2 | 1 | 6 | ||
明达 初中 | 3 | 1 | 4 | 阜师 附小 | 1 | 2 | 1 | 4 | ||||
合计 | 6 | 2 | 1 | 1 | 10 | 合计 | 4 | 4 | 2 | 10 |
二、选调范围
全县农村在职在编初中、小学教师。
三、选调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师德修养,遵纪守法,未受过党、政纪处分。近五年年度考核至少一次“优秀”。
2、身体健康,教龄5年以上(含5年)。
3、现有学历本科及以上,持有与选调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选调办法及程序
选调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各学科选调人数,采用理论专业知识考试、教学能力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调。
选调程序:
1、组织报名。凡符合选调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报名者于7月18日——7月19日18时前带《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年度考核结果、学校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2寸照片一张到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按照目前教学岗位参加相应的岗位竞聘,初中和小学不得跨学段报名。
2、资格审查。县教育局组织资格审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于7月20日18时前到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3、理论专业知识考试。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实务等。应聘者持身份证、准考证于7月21日8时前到阜宁实小府前街校区参加测试。根据初中、小学各学科选招人数,按理论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下一轮教学能力考核的人员,每校每学科入选不得超过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