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市直学校2012年师资需求实际情况,现将2012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合格毕业生,有学科需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2012届毕业生(含盐城市生源的国家免费师范生);
2.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1届毕业生;
3.2012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我市紧缺的职教专业毕业生;
4.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1届硕士研究生和我市紧缺的职教专业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3.应聘初中及以上教师的应具备与招聘专业相一致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应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见附表。
四、方法与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时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同时提交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验核相关证书和材料,并填写报名表。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
3.初试。初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学校负责具体实施。
笔试:主要考核学科专业的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采用闭卷形式,总分100分。按笔试成绩 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尾数同分者一并跟进。根据相关政策,国家免费师范生可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不占用笔试名额)。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课堂教学能力,采用上课或说课的方式封闭进行。由评委组根据应聘者申报专业选择相应学段学科教材命题,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进行独立备课和说课(上课),由评委组进行评分,总分100分。
按照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进行积分(国家免费师范生按面试成绩直接计分),按招聘职位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初试总分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参加复试)。应聘职教专业课教师者还需增加技能操作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