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在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中招聘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1.招聘名额:116名。
2.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国家普通计划招收的、具有教师资格、盐城市及所属各县(市、区)户籍2012届、2011届尚未就业的师范类本科、学前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2.国家普通计划招收的、具有教师资格、阜宁籍2012届、2011届尚未就业的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1.公开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于2012年7月23日-27日到阜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名(阜宁县南城区上海路168号二楼204、205室,咨询电话:89716204、89716205,联系人:韩老师、倪老师)。报名者须根据所学专业选报对应的学科岗位。报名时需携带《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未就业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二寸免冠照片四张,报名费100元。
2.资格审核。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所有专业均设1:3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须经市人社部门同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接受报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阶段进行。
①笔试。取得报名资格的报考者于7月31日18时前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于8月1日8时前到阜宁县实验小学府前街校区(阜城大街74号)参加教育教学理论及专业知识笔试。
②面试。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学科计划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于8月6日上午7:00到阜宁实小府前街校区报到。面试主要采取说课、上课、技能测试等形式,考核应聘者教学基本功。面试成绩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类,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4.体检。对面试合格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学科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统一进行政审。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现实表现鉴定意见,往届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出具现实表现鉴定意见及公安派出所出具治安状况等政审材料。
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计划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