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扬中分中心等15家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工作人员(其中社会化管理职工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条件
㈠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见《扬中市201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集华图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㈡197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本次招聘中的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2年7月1日。
㈢扬中市户籍,2012年扬中生源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户籍不限。
㈣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㈠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2年7月18日至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扬中市人才服务中心(市区港西南路8号)一楼大厅集中报名。
报名方式:应聘者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报名。
㈡报名所需提交材料:应聘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户口簿等应聘岗位所需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扬中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1份,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和笔试费用100元。
㈢资格审查: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须对照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并签字承诺。报名时由招聘单位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核。面试前,应聘者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招聘单位审核人员责任。
㈣核减或取消岗位:报名结束3日内,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汇总填写《扬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情况汇总申报表》,按管理权限不同分别报扬中市委组织部、扬中市人社局备案。截至报名结束,各岗位报名人数应达到或超过招聘计划数3倍比例(018岗位为2倍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12年7月23日工作时间内到扬中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作自动放弃改报岗位处理。